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西安石油大学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西石大研〔2021〕227号)和《西安石油大学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1. 学院成立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推免生接收工作,制定本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办法和材料审核工作方案,组织材料审核、复试和拟录取等具体工作的实施。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党委书记 院长
成 员: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分管科研工作的负责人、学位授权点负责人、学术分委员会主任及代表、各专业负责人
办公室:综合办公室
2. 领导小组下设材料审核组和复试工作组:
材料审核组:小组成员3-5人,由相关院领导和学术分委员会委员代表组成。按照材料审核办法和工作要求,对推免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客观独立打分,实行百分制,最终汇总形成审核成绩,材料审核通过者准予复试。
复试工作组:具体负责复试现场组织,每组复试专家不少于5人,由学术分委员会委员代表和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另设秘书一人。
学院党组织纪检委员负责对推免生接收工作全程监督检查。
二、接收专业及名额
2027年推免生(硕士)招生人数不超过我校202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热忱欢迎获得推免资格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院。我院2027年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如下: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1 |
080800 |
电气工程 |
2 |
085601 |
材料工程 |
3 |
085801 |
电气工程 |
4 |
085807 |
清洁能源技术 |
三、接收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身心健康。
2.学习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3.获得就读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人员。
4.本科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5.通过我院组织的复试。
四、申请及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2027年推免生的正式报名和录取工作需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进行,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的拟录取无效。申请我院的流程如下:
1. 学生申请
校内外推免生向我院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 《西安石油大学2027年接收推免生报名申请表》;
(2) 学生证信息页和注册页、身份证正反面;
(3) 加盖教务管理部门公章的学业成绩单;
(4) 外语水平证明;
(5) 学术论文、专利、学科竞赛获奖及其它能证明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6) 我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材料按顺序整理成PDF电子文档,以“报考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姓名-本科学校-本科专业”命名,发送至学院邮箱:xny@xsyu.edu.cn。身份证件及相关申请材料原件由我院在复试时严格核验。
“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推免生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填报我校志愿。
2. 综合考核
(1) 学院组织专家组对取得我校复试资格的推免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材料审核、复试(专业知识考核、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材料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复试。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材料审核通过者发送复试通知,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接受复试,否则视为放弃考核资格。考核工作安排及名单由我院具体通知。
(2) 考核方式可采取线上或线下形式,以综合面试为主,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全程录音录像。
(3) 学院根据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在本单位网站公示。
3. 拟录取
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接受拟录取,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最终录取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五、复试方式和内容
1. 复试时间。复试时间视推免生申请情况而定,学院提前通知申请人进行复试准备。
2. 复试方式。校内申请人采取现场复试,校外申请人可采取网络远程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全程录音录像。
3. 复试内容。复试主要考查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等。综合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核(50分)、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20分)和综合素质考查(30分)。
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合申请人申请材料、面试表现及本科阶段综合表现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复试时须核验的材料。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学生证(盖满注册章)及申请材料原件。
六、录取规则
1.各接收专业按照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对考核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的考生,按照接收指标数和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2.如有考生放弃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依以上规则递补录取。
3.材料审核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有违诚信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七、其他
1.推免生接收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严格落实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违反推免政策规定的,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2.对在推免生接收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通报推荐高校,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3.已被我院接收的推免生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申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2)入学前受过处分;
(3)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4.已被我院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5. 考生在招生过程中有异议的,可向我院提起申诉,我院须及时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6.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遵照《西安石油大学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通知》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7.本实施细则由新能源与电气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西安石油大学新能源与电气学院
2026年9月15日
学院研招咨询电话:029-88382993(秦老师、夏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