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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长:张 明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7-04

张明:副院长

协助院长工作,分管研究生招生与培养工作、科研工作、科研实验室日常管理等工作。完成书记、院长安排的其他工作。联系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系(党支部)。

办公电话:029-88382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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